“花冈事件”受害中国劳工经8年索赔终得赔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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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1日15:01 每日新报 | ||
图:遇难者的名单似乎在随火焰跳动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昨天,从河南省调查中心张国通主任那里了解到,经过将近8年的“抗争”,因“花冈事件”而在2000年11月与日本鹿岛公司达成协议的中国劳工终于拿到了赔偿。这起索赔案,是我们和二战亚洲受害国家战后对日本诉讼第一案,也是切实拿到赔偿金的第一案。 同时记者也获悉,二战期间日本“花冈事件”中的遇难者名单就镌刻在本市水上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附近的两面墙上。 在水上公园烈士纪念广场的东北角并排立着两面黑墙,从墙体一列纵向的楷体字可以看出,这里正是纪念“花冈事件”遇难者的名录墙,墙面上“旅日华侨建立抗日殉难烈士纪念碑委员会”和“一九九五年八月十五日”字样,标明了墙的出处和建立日期。 尽管这两面“抗日战争时期在日殉难同胞名录墙”在水上公园的工作人员看来是“非常醒目”,但由于目前水上公园内正在施工,加之已经是夜晚,所以记者在找寻它们的时候还是颇费了一番周折。夜幕下,“站”在偌大的烈士纪念广场的一角,面朝着高耸的革命烈士纪念碑,这两面都在10米左右的“抗日战争时期在日殉难同胞名录墙”同样肃穆庄严。 两面“名录墙”靠右边的一面上写着中国同胞当时赴日做劳工的一段背景———“日本侵华战争期间大批日本青壮年被驱使到国外充当炮灰,致使其国内劳动力极端匮乏,为维持国内基本生产,1942年东条内阁按照企业的要求做出了强掳中国平民和战俘到日本服苦役的决定……”在这段介绍背景的碑文后,除落款外,两行共14个字的碑文更是表示了国人的心情:“中华民族浩气长存殉难同胞千古”。 除此之外,两面名录墙上密密麻麻都刻满了殉难者的名字以及在日的殉难地点,其中,986个名字是和“花冈事件”联系在一起的,名单旁大大的“花冈”二字异常刺眼。 新闻背景 二战时期,侵华日军强掳4万多中国人到日本充当劳工,其中986人被抓到日本秋田县花冈中山寮集中营,为“鹿岛组”(今鹿岛建设公司)做苦工。因不堪忍受繁重劳动和残酷折磨,1945年6月30日,劳工们在耿谆的率领下举行了震惊中外的“花冈暴动”。暴动惨遭镇压。 1995年,以耿谆为首的11名受害者,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鹿岛公司提起诉讼。2000年11月,双方达成和解:鹿岛建设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元,一半用于对受害者、遇难者亲属的慰灵、抚养、治病及子女教育,一半作为花冈事件和平友好基金,建设中国劳工纪念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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