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灾害经济”课题组建议设立防灾安全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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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2日07:49 南方都市报 | ||
前言 火灾、洪水、突发疾病……各种人为灾害和自然灾害日益威胁城市安全。在本次两会上,如何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成了热点问题。 广州市经济研究院“灾害经济”课题组最近完成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各种灾害对广州经济的影响巨大,灾害预警和有效减灾成了刻不容缓的问题。 应当如何整合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减灾管理?这份研究报告建议:把原来分布在各行政部门的力量分离出来,形成独立完整的防灾减灾专门机构。 广州市经济研究院近期结束的相关研究报告建议:广州市应设立防灾安全局,作为主管全市安全减灾的职能部门,把现行分散的防灾减灾安全工作统一起来,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研究显示:所有灾害中人为因素占八成 在广州市经济研究院“灾害经济”课题组近期完成的一份报告中显示:近百年来,广州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且呈不断增长的趋势。而在所有灾害中,人为因素占8成以上。课题报告认为:广州人为灾害较严重,重大火灾、工业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交通事故频繁,市区降尘污染(氮氧化物污染)仍然较重,珠江口海域依然是中国近海污染较重的海域之一,珠江广州河段、流溪河沿岸排污量仍有增加的趋势。 报告建议:防灾减灾应有常设机构 针对越来越巨大的损失,由广州市副市长张桂芳担任顾问的这个课题研究认为:只有综合减灾管理,才能进一步发挥政府、专家、社会等在防灾减灾方面的作用。建议市领导和市编办审时度势,加快改革现行防灾减灾管理组织体系的步伐,在市政府内增设“防灾减灾管理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由市长亲自领导,市政府各委办主任及有关局长担任委员);同时设立市防灾委的常设办事机构——防灾安全局(分工一名副市长主管),作为市政府主管全市安全减灾的职能部门,把现行分散于政府各部门的防灾减灾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报告中建议:防灾安全局内设防汛防风防旱、防寒防雷电、防震、防火、防疫、紧急救援、赈灾救济、军民联防联络、安全生产处、灾害研究所等处室和研究机构;同时,设立“区(县级市)防灾安全局”,属区(县级市)安全减灾管理职能部门,业务归“市防灾安全局”指导。通过增设市长直接领导下的市政府综合减灾最高管理机构,把属于安全减灾管理的职能从以往各单一灾种、各独立体制的行政部门(水利、地震、民政、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完整的管理组织体系。 他山之石:很多国家设有防灾专门机构 广州经济研究院专家介绍,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对防灾减灾都非常重视,日本各届政府首相亲自领导中央防灾委员会,各政府大臣担任委员会委员;美国政府内设有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加拿大设有紧急管理署,俄罗斯设有紧急情况部。而在我国,一方面,政府目前尚无安全减灾综合管理机构,分散在多个部门中,管理松散;另一方面,个别管理者仅仅从部门利益出发,搞所谓“小而全”的防灾减灾重复建设。这些问题如不及早解决,将严重阻碍应对突发事件。 灾害影响广州经济 自然灾害:洪水台风影响最严重 “灾害经济”课题组研究发现,自然灾害对广州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严重,近百年来,广州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且呈不断增长的趋势。 在广州市经济研究院“灾害经济”课题组公开的报告中显示:广州作为全国特大型城市,未来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当属第二产业,其次是第三、第一产业。然而,在一定时期内,自然灾害对第一产业发展的影响仍将较为严重。 广州地处海陆结合部,承受海陆两面袭击,既受西、北江洪水影响,也受流溪河、珠江水道的洪潮影响,报告认为广州是洪涝、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从1949年至1999年全市共发生洪灾10次、台风灾害21次、旱灾4次、3级以上的地震23次、流行病灾害6次。 综观广州地区自然灾害的类型,洪水灾害居于最突出的位置,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最大,台风灾害也相当突出。广州经济研究院专家按照2005年广州市国内生产总值的规模预测,未来10年一次大洪灾和特大洪灾将给广州带来总量约为116亿—172亿元人民币的直接经济损失。 人为灾害: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最大 未来几年,虽然一些灾害发生数量会下降,但是广州所遭受灾害的影响将日益严重,广州市经济研究院相关研究预测“十一五”时期(2005—2010年),人为灾害每年将带来160亿元的损失。 近期广州市经济研究院“灾害经济”课题组完成了未来10年人为灾害对广州影响的研究,结果认为:人为灾害对广州影响严重,灾害造成的损失也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呈增长态势。据保守估算,工业生产事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和其他人为灾害给广州造成的总经济损失,在“八五”时期平均每年13亿元以上,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攀升,“九五”时期年平均损失近28亿元,到2000年损失接近40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1.67%),预计未来10年损失总量还将扩大,“十五”时期平均每年损失70亿元,“十一五”时期平均每年损失160亿元。灾害对第二产业破坏最大,损失占一半左右。 在所有损失中,交通事故是罪魁祸首,而且随着广州轿车进入家庭,交通事故总量还在上升,重特大交通事故增多,损失加大。在过去10多年中,交通事故高峰年份造成的损失占到了广州GDP的0.96%。 课题研究人员发现,计算机网络方面的经济损失已经不小,按照最保守估计,由于计算机病毒破坏、网络攻击、网上经济犯罪等,每年造成的损失已经超过亿元。而且专家预计,随着广州“数字城市”雏形初现,这方面的损失将进一步加大。 广州市经济研究院“灾害经济”课题报告最后建议,只有重视灾害,采取积极的措施防灾减灾,才能使广州在综合实力提升的同时,保持社会稳定,居民安居乐业。记者景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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