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宋七力诈财案”:璩美凤赔谢长廷20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2日09:32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中新社电台湾“高院”负责审理高雄市长谢长廷控告璩美凤损害赔偿的案件,昨日下午宣判,法院判决璩美凤必须 赔偿谢长廷新台币200万元,以及在报纸上刊登道歉启事。 据岛内媒体报道,揭发宋七力敛财的是时任高雄市“议员”的璩美凤,使得这起宗教欺诈案引发社会关注。 岛内喧腾一时的“宋七力诈财案”,台湾“法院”在1月28日的二审宣判结果与一审结果发生“大逆转”,一审被 判有期徒刑7年的宋七力,被以罪证不足等理由二审改判为无罪。 当地台湾媒体称,像宋七力这样的诈财案,近年来在社会上层出不穷。 新闻背景 宋七力团伙诈骗新台币30亿元 现年53岁的宋曾因违反票据法判刑,1987年出狱后开始与人组成团伙,装神弄鬼骗人钱财。这个团伙大造有关 宋的神话,称其为“本尊”、“宇宙光明体”。 他自称能发功,并利用摄影技术制作了一些“分身”、“发光”的照片高价出售,称买照片的人可“立地成佛”。其 故作神秘,行踪不定,生活奢靡。见其一面需付昂贵“供养费”,买一本“宇宙光明体”书2万元,一盘录像带2000元。 宋七力1990年创设“中国天人合一境界学术研究协会”,1991年向“内政部”申请更名为“中国宋七力显相 协会”。在台北市还建起“宋七力显相纪念馆”。就是这样一诈骗团伙,居然蒙骗台湾约1万名“信徒”,其中不乏高级知识 分子、政界、商界人士向他和“纪念馆”赠房、赠车,奉献“供养费”。短短几年,宋等诈骗的钱物累计达新台币30亿元。 (侯颖/编制)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赢彩屏手机MP3播放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