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指梁锦松“疏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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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2日11:05 南方都市报 | ||
董建华指梁锦松“疏忽”认为只是无心之失,但强调问责高官对自己应有高要求 本报讯香港消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前日就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一月份购买新车之事作出回应,指出有关做法是“ 疏忽”及“不恰当”,但只属无心之失。董建华强调:他要求问责高官处理利益冲突时,必须要有高要求和高标准。董建华前 日下午在政府总部会见传媒人士,话题本为社会对财政预算的回应;但由于发生了梁锦松购车事件,他在会晤前先 梁锦松捐款增至38万承认政治敏感度不足,表示会吸取教训 本报讯香港消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决定把捐款慈善机构的金额,由原定的10万元增至38万元。财政司司长新闻秘 书谭志源解释,梁锦松所购买的新车,在未加税前的零售价是79万元,加税后为84万元,相差5万元;而车商所需缴纳的 税款,在加税前后则相距18万余元。“为了以最高要求标准表明心迹”,梁锦松认为应以税款的双倍计算捐款额。财政司司 长梁锦松前日再度为“买车事件”认错,承认自己政治敏感度不足,难免令人有“瓜田李下”的感觉,今后将提高警惕。前日 傍晚,梁锦松在政府总部会见传媒,用了两分钟时间读出声明。声明全文如下:“我昨天上午已就我买车的事向大家简单交代 了。今天我亦向行政长官报告了事情的始末以及提交了有关书面资料。我知道行政长官亦刚和传媒讲及他对这次事件的看法。 正如行政长官所说,我在这件事上处理有疏忽,做法亦不恰当,难免令人产生瓜田李下之感觉,亦反映了我政治敏感度不足, 今后必须高度警惕。作为问责官员,我明白必须充分执行律己以严之原则,必须在市民大众眼中达到最严格的要求标准。我承 认我在处理这事件上有疏忽,但希望市民能接受我是无心之失,而并非存心避税。我会吸取教训,并期望能继续以至诚的态度 ,服务市民大众。多谢各位。”香港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已决定邀请梁锦松出席本月17日的委员会例会,解释事件始末, 以及讨论问责制下防止利益冲突的问题。财政司司长新闻秘书谭志源表示,暂时未收到有关的邀请信,当收到后,会认真考虑 是否出席。 图:董建华认为,梁锦松的做法是疏忽和不恰当的,但只属无心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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