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日起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实行裁前公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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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2日16:2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王思海高志海)服刑人员谁将被减刑、假释?减多长时间刑期?自12日始,北京市第二 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此实行裁前公示制度,以避免有人使用各种方式干扰减刑假释的正常办理。 北京二中院刑一庭庭长许靖对记者介绍说,二中院已确定了一个合议庭专门负责审核减刑、假释案件,并在服刑场所 内设立减刑假释意见箱,规定合议庭成员要认真审核呈报的 据北京二中院副院长耿景仪介绍,此项举措的推出,对依法公正审理好减刑、假释案件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可以使 服刑人员对减刑假释裁定心服口服,有利于稳定监所秩序,维护罪犯的人身自由和众多家庭的实际利益,有利于促进服刑人员 认真改造、弃旧图新,鼓励他们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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