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铁的手腕治本治源 全国人大代表童海保谈惩治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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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08:26 安徽日报 | ||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童海保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自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他成为我省检察机关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第一人。 在北京参加全国人代会期间,他领衔提交议案10件,并提出了3条建议,数量居我省代表团代表之首。 现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检察院检察长的童海保,三年来带领干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8件,其中重特大案件43件、处级干部犯罪要案9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他先后荣获“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等多项殊荣。 长期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践,使童海保深刻认识到,惩治腐败光有打击的一手不行,必须切实抓好预防这一手。在他所提交的涉及立法的议案中,他最为关注的是“要求全国人大尽快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法并赋予刚性规定”的议案。 童海保说,打防并举是根治腐败的必由之路。然而,对预防职务犯罪我国至今没有制定出统一法律,许多政策措施难以执行到位;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在这方面作了有益尝试,但缺乏刚性内容。要真正达到预防腐败、遏制犯罪的效果,关键是预防职务犯罪法律要有刚性的法条、过硬的措施,特别是要做到易于操作。 为此,童海保提出,一是要制定严格的财产申报制度。在时间上,可分为定期申报和随机申报。定期申报改为半年申报为宜;随机申报是以拥有大额收入等为特征的及时申报。申报的财产要备案,对不申报的财产,一旦查出又说不出来源的,视为不廉洁财产予以没收,数额巨大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严格实行审计制度。对在职领导干部,要实行年度常规性审计;发现有被举报的或有不廉洁反映的,由专门机关实行特殊审计;对调离或即将卸任的领导干部,实行离职审计。特殊审计和离职审计要清查其工作单位的财务、家庭收入和房产,还要审计其妻子儿女等亲属从商等情况,并制定一些量化规定,违法违规数额达到一定数额的,可移交司法机关作刑事调查,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建立健全有举报必查制度,无正当理由不查者或阻碍查处的,应以渎职罪论处,以取信于民。四是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以确保预防职务犯罪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身为检察长,童海保痛恨腐败,但同时又为因贪污受贿而锒铛入狱的领导干部而感到痛心。他说,严格自律是前提,法律的约束更为重要。尽快制定出有刚性规定的预防职务犯罪法,以铁的手腕治本治源,是当务之急。 省电台记者唐自胜本报记者刘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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