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长酒后驾车撞交警 陕西公安厅急赴宝鸡督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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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09:21 华商报 | ||
本报宝鸡讯(记者鲁高) 本报昨日报道了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中山东路刑警队队长景某酒后驾车逆行,撞伤执勤交警一事,引起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立即派员赶赴宝鸡督办此案。 昨日不断有群众给本报宝鸡记者站打电话发表看法。市民李先生说:各级公安机关为落实“五条禁令”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给每位民警发放“禁令卡”;和民警家人签协 此事也在宝鸡市公安系统引起了震动。一位姓王的民警说,昨天单位的同事都在议论此事。有了解景某的同事说,景某工作能力较强,没想到竟出了这样的事,让人既为此震惊,也为他深感痛惜。也有同事认为,“五条禁令”的落实情况是目前全国关注的焦点,景某身为刑警队长,更应从严处理。王警官最后说,同事们虽然各执一词,但有一个共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五条禁令”,从严要求自己,绝不能有丝毫放松。 昨日,省公安厅有关领导也已赶到宝鸡,督办处理此事。同时,宝鸡市公安局已将此事向在宝鸡检查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的督导组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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