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优惠证”再就业3年免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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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09:55 金羊网-新快报 | ||
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到所在街道申领 新快报讯(记者王琳)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工作正在进行,符合 条件者可免费领取。凭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 得税。 申请者须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 刚刚出台的广东省《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对象为具有劳动能力与就业愿望者 。包括: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失业1 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 向所在街道劳保所申请 申领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就业状况等相关证明,向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 服务所(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并提供《下岗职工证》、《失业证》、社会保险手册及享受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凭证等。 可获免税免费优惠 记者还从省劳动保障厅有关部门获悉,申领工作正在进行,领到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可享受到国家和广东省的诸多免税 免费的政策(详见附表)。 另据了解,服务型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下岗人员也会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晓/编制) 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减免收费项目一览表 收费项目原收费标准现收费标准 房地产权登记费80元/套免收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100元免收 预防性体检费按相关标准免收 市场管理费按相关标准免收 代办个人养老保险服务费8元/人月免收 职业介绍中介服务费按相关标准免收 房屋买卖代理费成交价0.5-2.5%成交价0.5% 代办个人住房贷款服务手续费按贷款额的1.2%收取最低标准2300元 律师服务费按相关标准按最低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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