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超速、超时、超载”驾驶在湖北将受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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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15:57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3月13日电(记者张先国)从3月20日开始,客运车辆若在湖北境内违章,尤其是“超速、超时、超 载”驾驶,将受到比其他地方更严厉的处罚。湖北省人民政府近日颁布的《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对此作了明确 规定。 这部新规章将超速行驶的罚款上限提高到200元,而过去对超速行驶一般只处以5元罚款。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总队长张广宏说,5元罚款对那些爱开快车的司机来说,起不到 为避免司机疲劳驾驶,这部新规章对司机的驾车时间作了规定,要求司机不能连续开车4小时,24小时内实际开车 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要休息1天。 这部新规章提高了从事公路客运的“门槛”,规定驾驶员除按驾照类型驾驶准驾车辆外,还必须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 门组织的道路复考。客车除了要“年审”外,20座以上的,每季度要审一次,19座以下的,每半年要审一次。 新规章加大了群众对超载的监督力度,提出客车要“在车身明显位置漆喷核定的准载人数,并向乘客公示客运线路标 志、停靠站点、驾驶员姓名及其照片”,做不到这一点的将处以500至1000元的罚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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