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行欠薪报告制对付赖皮企业 仅限行政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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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17: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13日电江苏省劳动和保障厅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欠薪报告制度,对各类拖欠工资举报进行限期 查处。 据扬子晚报今天报道,江苏省要求,对于欠薪情节严重、恶意拖欠的赖皮企业和大户,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 并予以新闻曝光。对于有条件的市,还可以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 据江苏省劳动保障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欠薪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欠薪一月的企业,必须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恶 意拖欠和无故拖欠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将被列入清欠重点,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拿出清欠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核 查。通知要求企业建立清欠统计报表制度,每月向各市劳动主管部门上交清欠工资的报告,然后由各市劳动部门按季向省级劳 动部门汇报,进行动态管理。 不过,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处罚目前还仅限于行政手段,有关人士估计,国家相关工资立法可能在明年正式出台,届时 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行为的制裁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周莹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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