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法》规定文物属于国家不能私分藏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4日09: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编者按:12日本报编发了绵阳市南街一房地产建筑工地汉代砖墓受到破坏的消息。令人遗憾的是,几乎同时,在南充也发生了相同的事情,两名现场施工负责人明知故犯,竟将挖出的“铜罐罐”、“铁盆盆”洗洗干净带回家。《文物法》规定,发现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能私分藏匿。四川是个文物大省,地下遍藏国宝,施工中挖出文物并不鲜见,希望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一定要有守法意识,不要因为一时贪心付出惨痛代价。 昨日中午,南充市顺庆区文管所副所长刘毅夫和阳光家园项目总经理张春等人望着失而复得的东汉“宝贝”,激动和庆幸之情油然而生。 挖出铜罐罐铁盆盆 洗洗干净带回家 恒河公司阳光家园建筑工地位于南充市延安路,土方为华蓥某单位承包。11日上午11时,土方施工队挖出一些“破铁烂铜”,未引起重视。当天下午到第二天,又相继挖出一些成型的“铜罐罐”、“铁盆盆”,其中一些做工精细,古色古香。两名施工队现场负责人既不向政府部门报告也不向恒河公司报告,却叫人将稍微成型的“罐罐”、“盆盆”、“瓶瓶”洗干净,在12日傍晚下班时带回了家。当时有人对他们说这些是文物,应该归国家,不能私自拿走,但二人不予理睬。 收集残片一背篼 家中讨回铜罐罐 12日晚10时,阳光家园项目总经理张春获悉此事后非常焦急,当即责令公司员工保护现场,搜集尚留在现场的残片,员工们搜集到一背篼铜片、铁片和30多枚古钱币。第二天一早,张将此事向顺庆区文管部门报告。 顺庆区文管所副所长刘毅夫、区文化局文化艺术科科长欧宪中等6名文物专家赶忙分头开车到施工队现场负责人家中讨要“罐罐”等物。“地下的文物是国家的,你们将文物拿回家是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交给文物主管部门。”经过据理力争,昨日上午11时,刘毅夫等人要回了刚刚流失的文物。 经初步清查,建筑工地现场发现的文物有一对铜方壶、一对铜圆壶、一对浴缶(尚待印证)、还有一些旄等物品碎片。其中一对铜方壶最为完好,壶口为棱形,全身泛绿,腰上有双耳,耳旁都有精美图案。文物专家初步考证这些为东汉时物品,古钱币也为东汉之物,为研究东汉历史以及南充、四川地方史提供了实物资料。这些“宝贝”系窖藏还是墓葬,尚待进一步考证。 南充文物专家介绍,阳光家园出土文物为南充市近10年来最大考古发现。目前,南充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追查是否还有流失文物。文/图记者汪仁洪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赢彩屏手机MP3播放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