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富在浙江省综治委全体会议上强调 推动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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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4日09:57 浙江日报 | ||
本报杭州3月13日讯 (记者 谢国仪)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周国富今天在全省综治委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协调各方、整合力量,落实责任、主动工作,推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再上新台阶。 周国富在听取省文化厅、教育厅、司法厅、信访局、海洋与渔业局的经验介绍后说, 周国富指出,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创造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在打击防范犯罪、服务保障经济建设等具体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和各自职能作用。要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进一步明确任务,理清思路。要按照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切实抓好综治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和促进综治工作的创新发展。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有效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周国富强调,要抓住实施《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契机,推进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责任制的落实。今年将在全省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估制度,并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要积极预防和疏导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及社会矛盾,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严打”整治斗争成果。深入开展创建“平安乡镇(街道)”活动,加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维护治安稳定工作的合力。要坚持和完善综治成员单位述职制度,每年对各成员单位进行检查考评,努力把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国行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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