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规范法官行为 四川高院出台10条“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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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4日11:0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四川网3月14日电据四川在线报道,昨日,四川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院刚刚出台、旨在规范法官行 为的10条“禁令”: 不准对当事人冷、硬、横、推、耍威风;不准接受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财物、宴请及娱乐休闲活动;不准接受当事人及 代理人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在当事人及代理人处报销费用;不准给当事人介绍律师,私下会见当事人及代理人;不准向下级人 民法院打招呼、说情 四川省高院将专门成立检查组,明察、暗访“十不准”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给予批评、通报、警告、撤职 、辞退直至开除公职等惩罚。省高院设立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028)86756755,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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