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案建议立法严格规范婚前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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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5日13:35 扬子晚报 | ||
据悉,国务院审批中的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把婚前医学检查列入“可选择”范围,卢天骄等数十位委员联名交出 一份提案,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据有关资料显示:2001年有879万人参加婚前医疗检查,发现近20万对婚姻和 生育有影响的疾病患者。卢天骄等委员表示,结婚组成家庭生儿育女,关系到整个国家人口素质的提高,而婚前医学检查是把 关的措施之一,不宜列入“可选择”的范围。因此建议:在制订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时,婚前医学检查应在条文中严格 规范、加强监督管理。(廖卓斌刘妍成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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