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审议案上百件 新一届人大法律委员会挑战不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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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8日10:0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18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昨天(17日)表决通过八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 单。其中,法律专门委员会由上届的19人增至本届的24人。中国青年报报道说,新的法律专门委员会面临着更为繁重的立 法审议和监督职责的考验。 截至3月10日,此次大会共收到1050件议案。大会秘书处认真研究后,已将其中的338件交由有关专门委员 会审议。其中,交由法律委员会审议的最多,上百件,占全部审议议 据专家介绍,一部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审议后,交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其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 表决稿。再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过半数通过。因此,法律委员会在法律案审议中承担着重要任务。 连任八届、九届、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张毓茂说,以前,立法审议中一个突出特点是“慢”。因为,一个法律草案 一般由各部委代为起草,其中往往涉及一些部门利益,常委们不认可。“但常委们不是法律专家,知道不行,有时却说不到点 子上,就讨论来讨论去,结果影响了效率。” 有专家说,本次大会法律议案数量大、要求高质高效,无疑对法律专门委员会提出更高要求和挑战。法律委员会主任 委员杨景宇堪当此重任。 据悉,杨景宇原为国务院法制办主任。自改革开放以来,他先后在国家立法和政府法制部门担任要职,被称作是中国 当代法治建设的见证人。 他指出,加入世贸推动了中国法治建设进入第三阶段,影响深远。世贸规则要求政府按照市场规律办事,运用宏观调 控管理和调节经济,不得干预企业行为。“在立法和行政执法中,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他强调。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的宗旨则是“立法以质量为先”。 全国人大法工委一位成员说,由于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承担重要的法律案审议修改任务,委员们的工作已带有一 定专职性。他说,九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要求驻京委员们一般每天都来半天,因为讨论审议一部法律需要由他们做大量工作 。在常委会开会前会,都要由他们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提出修改意见。法律工作委员会每年开会的次数不下300次。而“ 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中,信春鹰、李连宁等新任委员的加入,为法律委员的专职化作了进一步铺垫。”(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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