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广龙栽在他手里广州中院刑一庭副庭长郑允展啃掉广州黑社会性质第一案
提起广黑社会性质第一案周广龙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广大市民可能仍记忆犹新。周广龙一伙的血腥暴力
、猖獗横行曾经令不少人闻之胆寒,可是他们最终败在法律的手上,周广龙、柳述清、邹立杰3名主犯被判处死刑(详见本报
2002年8月16日A04版)。而把握法律准绳的审判者,就是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郑允展。1988
年夏天, 郑允展完成了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学业,分配到广州中院刑庭工作,直今奋战在刑事审判第一线已有14个春秋
,多年来办案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均在全庭名列前茅。前年,当广州黑社会性质第一案公诉至广州中院时,院领导就指定由他来
“啃”这个大要案。移送起诉的卷宗材料有90多册,他一一进行疏理做足准备功夫,有针对性地作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在长
达4天的开庭时间内,案件审理有条不紊地进行。最后,他在1个星期内,把90多册卷宗材料浓缩成5万字的判决书。该案
庭审过程过程中暗流汹涌,包括周广龙在内的许多被告拒不认罪,甚至当庭翻供,或是相互推卸罪责。这些都在郑允展的预料
之内,他紧紧抓住周广龙等参与指挥伤害不从者的事实,特别是向杨某泼浓硫酸致其严重伤残的情节,依法判处了周、柳、邹
3人死刑。宣判后,有辩护律师表示不服。对此,郑允展掷地有声地回答:“周广龙一伙罪有应得!”他仔细分析:周广龙等
人认罪态度不好,翻供;该案件社会影响恶劣,许多受害者在周广龙被抓后才敢站出来作证;受害者杨某达到五级伤残,属法
律规定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严重残疾的应从重判处情节。周广龙案庭审时,还发生了一个惊险的小插曲:法警在旁听人员中查
出了一把匕首,据称,周广龙之弟、负有命案在逃的周广胜也出现在旁听席上。郑允展知道后依然从容不迫,他说,不管是审
理周广龙案还是其他案件,都有可能面临潜伏的危险,但是自己从来没有考虑过个人的人身安全。本报记者赖颢宁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赢彩屏手机MP3播放机!
任你邮印象30,30M大空间+彩信相册,免费试用! 快感体验尽在天堂《冰镜湖》 特別邀请传奇玩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