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地铁须讲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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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8日13:32 解放日报 | ||
上海市地铁公司自开展“先下后上、文明乘车”活动以来,大部分乘客都能自觉站在黄线后,争先恐后的情形有所改观。但一些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 一 地铁二号线河南路站,一趟列车正要关门启动之际,突然窜来一个中年男子,三步并 联想起前不久一则关于某中年妇女拉住驾驶室车门,导致一号线晚点3分钟的报道,发现这样的事例还真不少。一位姓张的民警说,这些乘客对地铁“熟门熟路”,并确认自动门有保护装置,于是将坐公交车的经验“活学活用”。 链接一:《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有强行上下车行为的,由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100 元以下罚款。 二 日前,一列从上海站始发的列车里站满乘客。这时进来两个青年,将两只巨型旅行包往地上一放,随即坐在上面聊天。车到新闸路站,下车的乘客往外推搡,两青年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包堵住了车门,赶快挪地方。随后几站,这两只旅行包始终像路障一样影响乘客出入,一名老太还险些被绊倒。将近终点站时,车厢里人数渐少,一个青年背靠着一侧扶栏,双腿搁到座位上,睡起了“卧铺” ……链接二:《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乘客携带物品的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 米,体积不得大于0.15 立方米。 三 一天下午,衡山路站停靠着一列即将启动的列车,就在车门关上的一刹那,一个少年闪电般冲了进来。他对着窗外的乘警张望了数眼,待列车开动,如释重负地喘口气,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一叠报纸,吆喝起来。 在河南路站入口刷卡机旁,一个年轻妈妈确认没有工作人员注意,迅速要身边一个小男孩弯腰钻过闸机,小男孩“训练有素”一钻而过。笔者上前质询,她先是一惊,发现笔者不是工作人员后,抛下一句“管你什么事”,扬长而去。 据有关人士介绍,这些都是明令禁止的行为,但有些乘客为了达到目的,就专挑工作人员不注意的时候违规。 链接三:《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发生逃票行为者,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可以按照单程总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5倍以下票款。 作者:陈其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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