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 存放违章车计价按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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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1日17:0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杨昌平)本报3月8日刊发了《违章车停车场为什么高收费》一文,反映读者对本市停车场违章车 停车费计算方式的合理性的质疑。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物价局已调整违章车停车收费标准,对违章车收取停车费一律按现行 正常车辆停放收费标准计时收费,按照这个标准,四环内普通露天停车场存放小型车每小时只收两元停车费,而不再是停车不 足24小时一律要按24小时交够40元停车费的计算办法。 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去年6月6日起对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作出调整的规定,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停车 场停放的交通肇事、违章车辆,应按照四环内每24小时不超过40元、四环外每24小时不超过20元收取停车费,即使停 车不足24小时也要按24小时计算。这一规定执行后,许多车主反映,他们违章停放的车辆被交管部门拖到停车场只有一会 儿的工夫,停车场就按停放一整天收取40元停车费,这不太合理。本报在3月8日报道这一情况后,北京市物价局3月12 日下发了《关于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针对违章车收费政策进行了调整。 新标准于昨天开始执行,详细信息可拨打12358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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