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驳回中国劳工诉讼 审判有四大反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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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2日05:30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3月11日电(记者张焕利)日本东京地方法院11日以所谓“赔偿请求权已失效”为由,驳回了“二战”期间遭日军绑架充当劳工的42名中国人以日本政府和企业为被告的诉讼。 1944年4月到1945年1月,侵华日军在中国华北地区绑架大批中国人到日本的矿山、建筑工地等地充当劳工,使他们受尽了虐待。1997年9月,幸存的中国劳工及其遗属在主持正义 东京地方法院审判长绵引万里子当天在判决时以所谓“赔偿请求权已失效”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根据日本民法的有关规定,原告方应在事发20年内提出诉讼。 日本律师历数审判四大反常 晨报讯(记者赵戎) 昨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和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举行会议发表声明:严正抗议3月11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中国劳工诉日本政府及10家日本企业一案的不公平判决,并表示愤慨。两名来自东京的著名日本律师森田太三、高桥融参加了会议,向所有人详细讲述了在该案审判中出现的种种违反常理的现象。 中国劳工东京诉讼的被告包括日本政府和10家日本企业,其中有三菱物资、西松建设等著名企业,是中国劳工在日诉讼系列案件中被告最多的一起。原告日本律师团事物局长森田太三律师历数了该案审判中四大反常情况: 其一,从1997年9月就开始立案,却拖到2003年3月才宣判,其间42名原告中已经有18名因老病过世。 其二,为了能及时找到在中国多个地方居住的原告幸存者,并帮助他们在判决当日在东京及时出庭,我们再三要求提前三个月告知判决日期,结果被法庭完全忽视。以绵引万里子为代表的法官仅给原告一个月的时间,结果导致一名原告都未能到庭。 其三,在5年多的审判过程中,法庭竟没有采用一个证人,只是曾让两名原告接受询问。而按照常理,既然被告企业有10家之多,起码应该每个企业都有一名相对的原告接受询问。也就是说,法庭在完全没有调查事实的情况下进行了宣判。其四,近一年时间里,随着外交文件解密期限的到来,越来越多有力证据出现,政府隐瞒劳工报告书的事情也已经被揭穿。我们要求向法庭提交上述新证据,法庭完全不予考虑。 森田律师说,作为一名老资格的日本律师,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情况。原告律师团曾表示对该案法官的不信任,愤怒地当庭提出申请要求法官回避,然而无效。此时他们已经预料到该案的审判会败诉。他继续分析说,东京是日本的政治中心,保守势力强大,这是该案败诉的一个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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