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耙网”惊现江苏近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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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2日12:56 扬子晚报 | ||
最近本报96096热线不断接到读者反映,去年底至今,我省南通吕四港和海门东灶港一带有近百艘外省渔船,大 量使用“底耙网”捕捞,鱼子鱼孙无一幸免。昨日记者赶往当地调查。 吕四港69岁的渔民张小毛告诉记者,“底耙网”是2000年由辽宁渔民带到当地的,现在也只有他们用。在当地 人的抵制下,这些辽宁渔船已经转移到东灶港。吕四港海洋与渔业 昨天中午11点,在海门东灶港渔民的指点下,记者在港口北侧发现了七八条辽宁渔船,并见识了“底耙网”。这种 网的网眼果然细小,仅容一根手指头穿过,有的网眼里还缠着一条条幼鱼;而渔网旁边还有不少已被踩碎的小鱼小虾,记者拿 起来一看,都快晒干了,显然已有些时间。为了搞清这些渔船何时到的东灶港,记者和辽宁方面的一渔船上正清洗船舱的一中 年男子聊了起来,但他对渔船何时到此,是否知道使用这类网具违法的问题,始终含糊其词。 对于外地渔船使用“底耙网”的情况,海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副站长施斌斌告诉记者,他们一直在搜查打击,仅去 年就查处了30多次,没收销毁了38条“底耙网”,今年春节前也查处了几起。但难点在于,陆上的鱼贩子为了牟利,和违 规渔船串通一气,通风报信,渔政部门一下港检查,违规渔船总能得到消息将渔具藏起来或将幼鱼转移。更让他们底气不足的 是,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规处罚细则。按照规定,他们只能按照幼鱼是否超过20%的比例,或者在渔船使用违规网具捕鱼、 人赃俱获的情况下才能处罚。因此除与当地公安、税务、工商和边防等部门加强管理外,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实施细则已刻不容 缓。本报记者孙为立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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