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制定专利申请办法 获外国发明专利授权奖两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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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2日13:33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3月22日南宁讯(记者庞纯钦) 近日,我区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鼓励更多的人发明创造积极申请专利,凡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均可获得数万元的资助和奖励。 据了解,获得资助和奖励的对象仅限广西辖区内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资助申请日为2003年1月1日以后符合下列范围之一的国内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和部分专利 资助标准:国内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单位按实际发生额资助,个人按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规定减缓后的金额再加200元予以资助。 国内专利申请委托本自治区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专利资助代理费10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资助代理费500元;奖励方面:2003年1月1日以后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奖励2500元/件。 获外国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奖励20000/件,同一专利项目只奖励一次。企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或三种专利的申请总量在全区当年排位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奖励12000元、10000元、8000元;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审批,对符合资助条件或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签发领款通知。 作者:庞纯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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