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首次披露广州“黑社会第一案”庭审内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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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3日02:23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吴秀云 通讯员 穗检宣) 今年1月,广东高院公布了“广东2002十大刑事案”,以周广龙为首的广州第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列居榜首(详见本报1月10日报道)。而将这些罪大恶极的罪犯送上法庭的,竟是1名年仅30岁的青年检察官,冯磊。昨日,记者昨天从广州市检察院获悉,这位8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300宗,无一冤假错案的广州市检察院主诉检察官日前被授予广东省检察机关“办案能手”荣誉称号。 揭穿律师作伪证断其财路 今年31岁的冯磊是1994年大学毕业分配到广州市检察院工作的,短短8年间他就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近300宗,无一宗冤假错案,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去年审理的以周广龙为首的广州第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冯磊告诉记者,该案审理期间旁听人数多、出现意外情况也最多。 冯磊负责该案中影响、危害最大的硫酸毁容和决定全案性质的“保护伞”部分,虽然旁听席坐着周广龙的漏网“马仔”,但冯磊在讯问、举证、质证、辩论各阶段镇定自若,处乱不惊,逻辑紧密,有理有据。在庭审被告人邹立杰时,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供了邹立杰不在案发现场的不实证言,称其案发前一晚与表弟在家里看电视到凌晨6时,冯磊冷静地反问道:到凌晨6时还有什么电视节目?邹立杰和他的辩护律师都无言以对。最后,法庭认定邹立杰参与了泼硫酸一宗罪,邹立杰也因而一审被判处死刑。 冯磊回忆说,当他走出法庭时,邹立杰的辩护律师和十几名家属对他怒目而视,眼里充满了仇恨。但他镇定自若回头看着辩护律师,后者却不敢和他对视。之后,他才听说,邹立杰的辩护律师如果能在审判时保住邹立杰的人头,就可以拿到25万元代理费,是冯磊坏了他的“好事”。对此,冯磊说:“我代表的是国家公权,依靠的是法律,当时没想到害怕。” 各个击破智审埋尸荒野元凶 1999年,被告人陈伟容等3人特大杀人抢劫案告破,该案被告人枪杀13人埋尸荒野,手段极其残忍血腥。他们每次作案都先从广州搭出租车去增城,然后在偏僻路段用“五四”手枪将司机打死,或者在荒野处逼迫司机下车,令其挖好坑,然后将其打死并就地埋尸。陈伟容等3人用这种血腥的办法作案多起,造成广州连续出现出租车司机离奇失踪事件。 后经审理得知,最后一次作案由陈伟容一人完成,其手段之残忍更是令人发指,他先是用手枪击毙一对驾驶“佳美”车的年轻情侣,将尸体藏在后备箱里,然后连血迹都没擦就夺车逃亡,甚至驾驶着满是血迹并载有两具尸体的汽车在外面跑了两天两夜! 当该案移送到检察院后,冯磊挑起了起诉的重担。这种杀人如麻的凶徒,早在落网时就知道难免一死,因此很难对付。冯磊接案后发现,首犯陈伟容虽然罪恶滔天,但他不嫖不赌,而第二被告却又赌又嫖,陈伟容很看不起他。3案犯的合作也是“利”字当头,每次分赃时,持枪的人总要多分一点。冯磊分析,陈伟容3人完全是因为利益走到一起,于是他用各个击破的方法让3名歹徒全部交待其累累罪行。最后,3被告人都被送上了刑场。 证据不足嫌犯不被起诉 2002年7月,冯磊再次被领导指定作为专案组成员介入麦国庆、李德亮等24人带境外黑社会背景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法院今年4月8日将开庭公审前夕,冯磊在审查时发现,该案中一个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嫌疑犯朱某控罪证据不足,经向上级领导请示,广州市检察院作了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朱某接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后,即将被释放。 记者问冯磊,朱某出来后如果以司法机关错误逮捕为名提出国家赔偿怎么办?冯磊郑重地回答说:“作为公诉人,你不能因为你错了,要赔钱,就坚持做错!” 相关新闻 广州“黑社会第一案” 1995年至2001年,周广龙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买卖枪支,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5人重伤、10人轻伤,其中一人严重残疾。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高院一、二审均判处周广龙、柳树清和邹立杰死刑,其他21名被告也分别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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