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厅颁布“八条禁令”规范工程建设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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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3日04:03 人民网 | ||
人民网乌鲁木齐3月23日电 记者王慧敏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日前推出的8条禁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营私舞弊者,将会受到严厉惩处。 这些禁令包括: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物资采购、设计变更、资金划拨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企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工作人员 自治区交通厅党组书记蔡毅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是新疆公路建设的空前发展时期,我们决不能像有些地方那样,修一截公路,倒下一批干部。这8条禁令,全疆交通系统每个干部必须做到。违者一律论处,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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