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与政协委员建议:教师应与公务员一道加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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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3日13:19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公务员要加薪,为何教师不加薪?”“《教师法》规定教师平均工资应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但现在为什么不是这样?”加薪成为昨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分组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的热点话题。代表、委员们纷纷就此发表看法,认为在调整公务员工资的同时,应给教师加薪,不少政协委员还就此提交了提案。参加分组审议的广州“财爷”———市财政局局长郭锡龄就此作出了相关解释。委员质疑省属高校涨薪市里为何不涨 广州市财政局局长郭锡龄在前日的预算报告中提出,今年将安排24·76亿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和岗位津贴。 谢炜如委员在昨日的分组讨论会上指出,省直机关多次提升工资和岗位津贴,省属高校也随着涨薪,而广州市属中小学及高校教工的工资津贴却未有增加。蔡晓东委员在接受采访时也说:“教师与公务员收入差距拉大了,不利于稳定教师队伍,教工的积极性会受到挫伤。”谢炜如委员透露,目前广州大学1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不少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都申请调往待遇好、收入高的单位。 谢炜如等十几位委员已向大会提交了《必须尽快改变市属高校教工岗位津贴大幅低于市公务员的现状》的提案,要求政府尽快改变现状,缩小差距;蔡晓东、李肖玲、何慧文等委员也联名提交《落实<教师法>调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工资》的提案。委员们认为,岗位津贴是工资收入的组成部分,市属高校不断扩招,教师工作量加大,经常超时工作,岗位津贴却得不到提升,本已不合理;而提升公务员岗位津贴却不提升教师岗位津贴更是“不合法”。谢炜如委员说:“《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广东省相关规定也有同样要求。”“财爷”回应这个问题应该得到解决 教师加薪也成为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来自越秀区的市人大代表在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政府在加大力度建设示范性高中的时候应该关注基础教育的投入。一名教师代表说,按照《教师法》,教师工资不应低于公务员工资,公务员加薪了,但是教师工资却没有相应提高。 在越秀区代表团参加审议的广州市财政局局长郭锡龄就此进行了解释。他说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务员加薪前,所有行政单位的“钱”已经清理过,制止了这些单位像以前那样乱发工资,而事业单位的“钱”目前尚未清理。对于省属的学校加薪而市属的没加,他解释,省里的事业单位能够加薪而广州市没有加薪,是因为市财政养的事业单位人员远比省里的多,以学校、医院为例,市属中小学校、医院比省属学校、医院多得多,“这个基数太大,加一点点工资就是相当大的一笔财政支出”。但他同时表示,代表、委员们提出的这个问题是应该得到解决的。图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人大旁听人员座谈会上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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