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鸳鸯”上演离婚闹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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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4日02:49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广州3月22日专电(肖文峰李志金)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在审理一宗离婚案件时,识破了一对“假鸳 鸯”的离婚闹剧。始作俑者原告曾杏(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由于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律规定,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 天,罚款人民币500元。 3月5日下午3时多,曾杏与一名自称是其妻子的30岁左右的女子,来到梅江区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办案法官范广 文发觉“妻子”年龄与现实年龄差距较大。此外,这对夫妻在法 经调查,冒名顶替前来离婚的“妻子”是周芸的弟媳妇,名叫陆冬。陆冬在资金周转困难时,曾经向曾杏借钱做水果 生意,为了“回报”曾杏,便答应帮助他顶替周芸参与法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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