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征临时(短期)地租的通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4日09:47 深圳商报 | ||
为贯彻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公平运作,遏制违法违章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根据福府[2003]13号文的规定,决定自2003年1月起开始征收福田辖区范围内用地单位和个人的临时(短期)地租,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临时(短期)地租开征范围:1.未经批准的临时建筑用地;2.超过批准期限使用的临时建筑用地;3.未全部办妥用地手续但已在使用的临时建筑用地;4.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二、符合征收临时(短期)地租的用地将不再征收土地使用费。 三、对拒不缴纳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办公地址:福田区新闻路69号(东方玫瑰园北侧)一楼土地使用费征收窗口。 联系电话:82946906、83139154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福田分局2003年3月10日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赢彩屏手机MP3播放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