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明确要求超标机动车辆禁走高速公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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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4日13:0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劭瑜 通讯员林谢明 杨建新)日前,省公安厅发出了《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告对机动车的时速和重量做出规定,在高速公路驾车行驶的小型客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机动车正常行驶时不得低于50公里/小时,农用车、摩托车和核定载质量超过30%以上以及总质量超过60吨(含自重)的货运汽车一律不准通行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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