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新制度强堵资金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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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5日08:46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 孙黎明 实习生 文宝川)《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从今日起正式执行。于本月底公开招标的市药监所实验楼,将是我市第一个按此规定实行代理制的公益性项目。 公益性项目是指由政府财政拨款修建的公益性场所,例如医院、学校、体育场等。以往,这些项目多由使用单位一手操办,经验不足和责任分工不明确,导致我市近年来近50% 按照新的规定,凡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公益性项目都必须实行“代理制”,即项目使用方将与施工方分离,项目业主通过招标确定代理方全程代理。这将改变原来使用单位一手操办的模式,堵住资金漏洞。 以市药监所实验楼项目为例,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药监所只需通过招标确定项目业主,约定好完工时间、投资金额限制和质量要求,并签订书面合同。之后的整个施工过程,市药监所不得插手,全盘由代理商负责。其间由市计委、市财政与市建委对代理方进行监督。实验楼竣工后,药监所会同政府部门验收过关,再由药监所接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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