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必须建立“廉政”档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5日09:39 长江日报 | ||
长江日报讯(记者雷祖兵 实习生田磊 通讯员杜目标) 自领导干部普遍建立“廉政”档案后,从今年起,我市各类重点工程也必须建立起“廉政”档案,以从制度上有效防止“建一个工程倒一批干部”现象的发生。昨日,市委书记陈训秋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此要求。 据介绍,给重点工程建立“廉政”档案,日前已明确写进了市档案局2003年工作目标。目标中说,全市当年下达的1000万元以 陈训秋说,给重点工程建立“廉政”档案,目的就是为了在重大建筑工程事故和腐败案件发生后,能及时找到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因此,在建立“廉政”档案时,要将招标投标、物资采购、施工建设、装饰装修、维护保养的各个环节写清楚,谁招的标,谁投的标,谁买的水泥,谁买的钢材,都要一一记录在案,这样才能做到百年大计,百年质量,百年审计,百年责任。 “档案是‘质量兴市’的关键”,市档案局局长聂建新说,国家《档案法》和《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对此早有明确规定,工程档案的建设应于动工之时同步进行,并且工程竣工前要先通过档案验收。但以往因得不到足够重视,致使我市许多重点工程档案建设问题严重,很多工程档案管理混乱,有的甚至出现工程竣工图纸丢失等情况。 我市重点工程轻轨交通工程就是极为典型的一例,从去年11月起,市档案局派出工作专班进驻轻轨交通工程,帮助建立工程档案,目前工程前期档案建设已初步完成。 据悉,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拟出台一项政府规章,对我市重点工程档案验收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赢彩屏手机MP3播放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