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蓝极速”四名疑犯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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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5日12:01 南方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轰动京城的“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发生后,居然有人趁火打劫盗窃网吧内剩余物品,结果 难逃法网遭到惩处。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和转移赃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广奎有期徒刑4年、丁国良有期徒刑 3年6个月、李运强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洪奎有期徒刑10个月。据法院介绍,被告人王广奎、丁国良、李运强、李洪奎 于去年9月至10月间,发现火灾后的“蓝极速”网吧有被烧毁的墙洞,单独或结伙分别3次钻入网吧内盗出组装的电脑主机 、显示器等价值人民币8万多元的物品,并将所盗之物转移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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