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强奸犯入狱前要强制接受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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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5日12:05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台湾消息高雄色狼黄某在某小学厕所强奸一名女子,不仅被高雄地方法院以妨害性自主罪判处4年零6个月徒 刑,还要先强制接受专业治疗。该案情透露,现年22岁的黄某于2001年10月间,在高雄县林园乡认识被害女子。他对 该女子心生爱慕之意,留了电话给对方,但是该女子并没有与黄某有所交往。同年11月的某日,被害女子与她弟弟到一所小 学打篮球,刚好被黄某看到。他趁该女子独自上厕所之际,强行对她加以性侵害。案发后,被害女子报警,将黄某移送法办。 法官在审理此案时指出,黄某的再犯危险性很高,因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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