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离婚财产纠纷案开庭 涉及金额逾3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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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5日14:14 新华网 | ||
海南频道全国最大离婚财产纠纷案开庭涉及金额逾3亿 新华网海南频道3月25日消息(记者周正平)全国最大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于25日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一对离婚夫妻将对簿公堂,分割总额超过3亿元的家产。具体案情请关注本网记者的跟踪报道。(完) 全国最大离婚财产纠纷案追踪:艰辛查证只为孩子 新华网海南频道3月25日消息(记者周正平)全国最大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于25日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对簿公堂的这一对离婚夫妻在离婚时,法院曾判决男方每年一次性支付孩子6000元的抚养费,但坐拥巨额财产的 男方至今仍分文未付。 本案原告张某在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诉状中阐述,1996年和被告余某结婚,仅过了一年多时间,张某即 发现余某有外遇,并育有孩子。张某于2000年底向法院申请与余某离婚,2001年5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解除 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据了解,2001年底,张某向法院申请离婚时,并没有向余某提出多少经济要求。张某和余某的婚生女儿自小患有 双骰关节股膜炎,张某在离婚时要求余某一次性给予孩子的医疗费和抚养费共约23万元。但二审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张某缺乏证明余某经济条件优越证据的理由,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只判决了余某应该每年一次性支付孩子6000元的抚 养费,而拥有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暨希尔顿酒店巨额股权和财产的余某,竟然至今未支付分文。 正因如此,离婚后张某才下定决心,全力查找与余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共同财产的证据,并于2002年底 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主张自己的经济权益。(完) 妇联:女方易遇取证难 新华网海南频道3月25日消息(记者周正平)全国最大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于25日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一对离婚夫妻将对簿公堂,分割总额超过3亿元的家产。海南省妇联权益部主任毛维萍对此认为,如果妇女根本不清楚丈夫 的收入和在外经营财产状况,会给取证带来难度。 据介绍,原告张某1996年与被告余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张某发现丈夫有外遇,逐向法院起诉离婚,200 1年4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2002年8月,张某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分 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的家庭财产。 张某的遭遇不是个别的例子。目前,婚外情,包二奶等社会丑恶现象对我国的现行家庭关系稳定冲击日益严重,成为 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来自海南省妇联的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海南省妇联系统共接到妇女投诉2008件,其中有关 婚姻问题的投诉1009件,占整个投诉比例的53.7%,这当中有642件是有关离婚的投诉,435件离婚投诉涉及到 丈夫有外遇、“包二奶”、重婚、非法同居。因此,越来越多的妇女象张某一样,选择了离婚的道路。 但在现实中,离婚妇女却很难保障自己的经济权益。 海南省妇联权益部主任毛维萍分析说,一旦离婚,妇女往往遇到对家庭财产状况取证难认证难的问题,而导致家庭财 产分割不公正,家庭婚变对妇女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而离婚时家庭财产分割的不平等,又损害了妇女的经济利益,《婚 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的妇女的财产权在离婚时很难得到保障。 毛维萍认为,这种情况,究其根源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许多妇女根本不清楚丈夫的收入和在外经营财产状况,离 婚时取证难度大,出现有理说不清的情况。经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民政部批准,华坤女性调查中心去年底对年龄在28岁 至46岁之间的已婚妇女进行抽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020份。调查显示,对丈夫工资以外的收入,只有55.28%的 妻子清楚,不清楚的占44.72%,在丈夫开公司或做生意的家庭中,77.08%的妻子不介入公司或生意的经营管理, 对丈夫公司或生意的经营状况不太了解或完全不了解的竟高达的占83.78%。(完) 律师:此案是离婚妇女无助与无奈的典型 新华网海南频道3月25日消息(记者周正平)3月25日,全国最大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于25日在海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开庭审理。对此案,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某的代理律师王雁磊认为,由于妇女对家庭财产的知情权难以得到保护 ,因此在离婚官司中,往往是女方要去将财产找出来,大量的举证责任在女方,特别是财产属于公司股权时,取证工作更难, 对妇女明显不公。 王雁磊向记者介绍说:当大量的男方财产,存在于男方所在公司,男方在公司所处的高级管理人员地位,就造成了当 事人和代理人无法取得证据,特别是涉及到男方在该公司的工资、奖金、利润分配和以股权表现的财产状况时,女方及其代理 律师根本不可能从该公司取得相关证据。 王雁磊说,《律师法》规定,诉讼代理人在调查取证时要经过有关部门和个人的同意,如果有关部门和个人拒绝,律 师就不能取得证据。在为张某代理案件中,王律师到一些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取证时,就有不少部门以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为由 ,不给调阅档案材料,而这些证据材料又往往属于女方举证的范围。 离婚后,男方坐拥巨额资产,而张某没有生活来源,和一个有病的孩子艰难维持生活,从发生在海口的这起全国最大 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中,典型地反映出离婚妇女的无助与无奈。因此,海南省妇联人士和法律界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 们应该检讨一下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是否从保护婚姻家庭稳定出发,是否从保障弱势一方利益出发。(完) 专家:公司股份和经营收入是离婚财产纠纷焦点 新华网海南频道3月25日消息(记者周正平)全国最大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于25日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济法研究专家严传东针对此案表示:随着经济发展,公司股份和经营收入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中最复杂的形式,也是离婚 财产纠纷矛盾的焦点。立法部门应该针对取证难的问题,建立保障妇女知情权的制度。 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法研究专家严传东说:随着社会进步,经济的发展,私有财产的数量急剧增加,表现形 式也日益复杂,公司股份和经营收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中最复杂的形式,也正因为它的复杂性和涉及财产的数额往往比较大, 而成为许多夫妻财产纠纷尤其是离婚财产纠纷矛盾的焦点。 严传东说,由于我国财产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加上“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制度让事先没有财产保护意识的妇女无 法举证,财产难以得到公正的分割。在一些家庭中,妻子支配的大多是日常开支部分,而对家庭财产的投资和经营管理既不关 心也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夫妻间一旦发生财产纠纷,妻子往往因为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权利主张,使取证难成 为目前离婚财产纠纷案中的一个突出特点。 他认为,婚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一切财产,除非婚前另有约定的,应该就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新的婚姻法用列举法 将家庭共同财产分得过细,反而不利于司法实践。立法部门应该针对取证难的问题,建立保障妇女知情权的制度,对已经发生 的婚姻纠纷,妇女的知情权应该得到保障,一方名下的财产,另一方有权去调查取证,如果不能给予保障,应该举证倒置,即 男方证明自己没有那么多财产:此外,还应该延长妇女财产追索的诉讼时效,离婚时没有查到的财产,以后暴露出来,还可以 追索。(完) 新闻背景:海南受理全国最大离婚财产纠纷案 2002年11月6日,海南省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宗迄今为止,全国最大的离婚财产纠纷案,原告要求分割 的家庭财产总值超过了3亿元人民币。 原告张某1996年与被告余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张某发现丈夫有外遇,逐向法院起诉离婚,2001年4月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2002年8月,张某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分割婚姻关 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的家庭财产。 张某在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的民事诉状中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余某以台商的名义,投资于大连长江广场 暨大连希尔顿酒店,拥有该项目25%的股权,张某要求享有其股权的一半。 据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委托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1997年3月所做的评估报告,当时大连长江广场暨 大连希尔顿酒店的公允价值即达130380.84万元。 鉴于张某离婚后无业,没有收入来源,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张某缓交高达160余万元的诉讼费,2002年1 1月6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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