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震后恢复建设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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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5日15:17 云南日报 | ||
施甸县震后恢复建设工作各项指标均已达到省委、省政府预定目标,日前顺利通过验收。 3月12日至13日,受省委、省政府委托,省抗震救灾施甸地震灾区检查验收组对施甸震后恢复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深入实地调查了太平乡政府,大凹子村民小组,由旺镇躲安自然村、团山村民小组,县中医院等恢复重建项目,查看了恢复建设工作的全部档案,认为施甸县把恢复建设工作作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资金安全运行,工程质量把得好,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的,恢复 2001年“4·10”、“4·12”、“6·08”3次中强地震给施甸县造成巨大损失。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共筹拨资金4850万元,安排项目31172个,进行震后恢复建设工作。施甸县把恢复建设工作列入2002年9件“民心工程”之一,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恢复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18个暂行办法和规定,从项目手续办理程序、质量监督管理、招投标管理、资金监督使用,到违法违纪的党纪、政纪处理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规范和界定,所有恢复建设项目都在“阳光下”作业。 至目前,已拨付资金4499万元,完成项目31168个、1933291.99平方米,其中重建项目937个,147753.04平方米;修复项目30229个,1785538.95平方米。 王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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