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字错损失万余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6日02:48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赵中鹏通讯员刘振录樊超)因一字之差,竟失万余元,只因欠条上写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同。 2002年10月,张一兵受朋友之托承担一工程。施工任务完成后按约定,朋友应给付张一兵人工费12100元 ,朋友以工程未结算为由给张一兵写了一份欠条,其内容为:“欠条:今欠张一宾人工费12100元”。此后这位朋友以各 种理由拒付,并外出躲债。张一兵于是告 法院发现,张一兵的朋友现在下落不明,而借据写明:“今欠张一宾人工费12100元”,而非欠张一兵人工费12100 元。该证据只能表明,“张一宾”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能反映张一兵与被告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 法院只能劝张一兵撤诉。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赢彩屏手机MP3播放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