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趁火打劫“蓝极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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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6日02:49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赵中鹏通讯员徐进)在“蓝极速”网吧纵火现场,居然有人三次行窃。日前,四名“趁火打劫”者被海 淀法院以盗窃罪和转移赃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2002年9月13日,王广奎、丁国良及李奎杰(在逃)、李运强、李洪奎在前往位于本市海淀区石油大院“蓝极 速”网吧楼下的仓库搬运物品时,发现火灾后的“蓝极速”网吧有被烧毁的墙洞。王广奎、丁国良及李奎杰遂钻入室内,盗出 组装的电脑主机6台、显示器两台 数日后,李运强伙同李奎杰再次到“蓝极速”网吧,盗走组装的电脑主机3台、显示器1台等物品,共计价值7050 元,并在王广奎的帮助下转移至暂住地藏匿。 同年10月29日凌晨,王广奎再次到“蓝极速”网吧行窃,窃得两箱罐装可口可乐及电脑网络连接器两个,物品价 值660元。当其携带赃物欲逃离现场时,被巡逻的民警抓获。经过审讯后,民警又将李洪奎等人抓获。 法院审理后,以盗窃、转移赃物罪判处王广奎、丁国良、李运强四年到两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以转移赃物罪判处李 洪奎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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