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亚运村工行副行长挪用公款1300万被判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6日05:0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工行亚运村支行副行长刘利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留并挪用某房地产公司的钱款归个人使用,昨天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3岁的被告人刘利,是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学文化,曾是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亚运村支行副行长。根据法庭调查,1995年2月至12月间,刘利在其担任工行北京市分行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部经理及公司副总经理,主管房地产投资业务的职务之便,采用“付北京市综合投 1996年9月至1997年10月间,在其担任工行北京市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主管房地产投资业务的时候,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留并挪用了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归还给工行的180万元公款,后归其个人使用。 此外,法庭还查出,在2000年7月,刘利还利用其担任工行北京市分行亚运村支行副行长,主管信贷业务的职务之便,私自截留并挪用了北京市成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100万元还款,归个人使用。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刘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且还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刘利则以定性不准为由提出了上诉。(记者郭志霞)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赢彩屏手机MP3播放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