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五十家商号加盟澳门消费争议仲裁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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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6日08:3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广州三月二十五日电(记者郭军)澳门消委会主席何世谦今天在此间表示,该会属下消费争议仲裁中心的加盟 商号迄今已超过二百五十家,该中心的仲裁裁决与司法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执行效力,可有效解决消费者与商家的争议。 何世谦介绍说,消委会早期在处理某些消费争议双方坚持己见的个案时,遇到一定的困难,一方面是透过民事诉讼途 径已超出消委会法定职责的处理范围,另一方面,透过民 据悉,该中心的仲裁审理与裁决由一位澳门特区初级法院法官以兼职方式担任仲裁法官来作出,消费争议双方将争议 提交中心处理须完全出于自愿,消费争议仲裁也是免费的。 何世谦透露,去年,世界各地赴澳游客达一千一百五十万人次,其中百分之四十五以上为内地游客。二百五十家澳门 加盟商号承诺,一旦商号与消费者发生消费争议,将把有关个案提交中心处理。 自二OO一年起,澳门消委会向无投诉记录的“加盟商号”发出年度“诚信店”标志。此外,澳门消委会与澳门金业 同业公会合作,向公会属下会员店颁发的优质标志“标准足金成色认可证”,成为澳门居民与访澳游客购买足金产品的信心指 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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