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3月26日
最大离婚财产诉讼案开庭涉案标的3·2亿元,海南高院近日将判决
海口消息昨天上午,记者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旁听了目前内地最大的婚姻财产纠纷诉讼案,该案涉案标的为3·2
亿元人民币。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这起离婚财产纠纷
案,案由是一对于1996年5月结婚的余姓与张姓夫妇,2002
年12月由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离婚,法院裁定男方在双方婚生女儿未成年前,每年支付子女抚养费6000元,合23
·6万元。在男方始终未支付法院判定的子女抚养费的前提下,女方发现男方另有财产未在离婚时进行分割,遂再次提起民事
诉讼。在昨天的庭审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被告余某担任法人的海南华力不动产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台湾森达建设公司,在1994
年6月注资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获取该公司25%的股份,并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目前该公司投资建设了36层的大连
希尔顿酒店、25层的希尔顿公寓及26层的写字楼,并已获得销售收入2·2亿元左右。1999年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
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上述资产价值16亿元;2002年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资料称,该公司实际负债14·69亿元。原告
方昨天的诉讼请求是:享有原告投资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25%股权及其收益之2/3,以及余某婚姻存续期间职务收入的
2/3,减去原告认为被告婚前投资该公司的资本金1200万元。理由是,被告有藏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应当减少财产分
割比例。昨天法庭争议的焦点是:原告在担任华力公司法人期间投资获取的“大连长江”股份是否是个人投资行为?由于投资
行为发生在婚前,期间产生的收益是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该投资行为是否产生收益?是否可以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记者还注意到:被告代理律师以当事人户籍在深圳、长期居住地为大连为由,提出管辖异议,海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以已过了答辩期限为由口头裁定驳回。海南省高院民庭表示将于近日对该案进行判决。钟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