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费单位将配物价员 卫生、教育等133个单位列项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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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6日12:28 深圳商报 | ||
记者25日从市物价检查所获悉,我市将在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教育、药品、电力、自来水、燃气、旅游、物业管理等133家企事业单位建立物价员工作联系制度,以建立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据介绍,凡属政府列管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企业、中介组织,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企业,都必须配备专(兼)职物价员。其中被列为市物价局联系的包括 作者:贾少强毕国学 洪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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