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昨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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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7日09:37 金羊网-新快报 | ||
五被告庭上齐声喊冤 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实习生梁宝丹陈循静)“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昨天在广州中院开审,包括亿安集团副总裁、 财务总监李鸿清在内的五名被告上庭受审。五被告均为自己开脱,将责任推到目前仍下落不明的亿安集团董事长罗成身上。 由于昨天来旁听该案的人太多,只能容纳32人的旁听席上挤了50多人,还有不少人持有旁听证却进不来。对检察 机关的指控,五被告均各自喊冤,或称自己没有直接参与,或称是奉命行事,是公司行为。 众辩护律师强调,五人的犯罪性质属于单位犯罪,社会危害性并不大,而且各人都是在履行他们的职务,对“亿安科 技”自买自卖只起协助、次要作用,情节轻微,属于从犯,罗成才是主犯。另外,五人在交易后并未取得个人利益,罗健梓、 程冰芳、王琦的法律知识也较欠缺,其中三人的文化水平还较低,这说明他们并没有明显的犯罪故意和足够的操作能力。 公诉人则指出,在买卖“亿安科技”股票时他们没有用本公司的账号而用了792个其他人的账号,这足以说明他们 事前或事中应该知道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 由于此案被告人众多,昨天的审理持续了一整天。合议庭宣布将择日作出宣判。 庭审直击 李鸿清自辩:为国家挽回重大损失 在五名被告中,第一被告李鸿清的职务最高———任职亿安集团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对于指控,李鸿清承认基本是事实,但同时辩称,他是1998年9月才来到亿安,而操纵股价在这之前就策划了。 划拨进入股市的资金是6亿元左右,而不是起诉书所说的18亿元。 李鸿清自称只负责财务、资金的进出,调拨资金的决策权在董事长罗成手中。另外,李鸿清还称自己有立功表现:罗 成出走前指令抛售股票并试图抽逃大量资金,身为副总裁的他及时阻止了这一动作,阻止资金外流近1亿元。因此他为国家挽 回了重大损失。期间,罗成还以电话威胁他的人身安全。 对于款项的划拨都有李的签名,李鸿清说,他作为集团财务总监,款项划拨肯定要签名的,但“如果他们拿那些钱来 牟取非法利益就不是我能预见,也不是我能控制的了”。 罗健梓自辩:我只提供“天气预报” 另一被告人罗健梓拥有硕士学位,是五名被告中学历最高的,毕业后搞过建筑设计。自称无职业的他为亿安公司提供 股市大势理论和技术分析。但起诉书认定,罗是亿安公司的职员,并指控他负责指令操盘,与何新祥二人在多家公司办理融资 事项。 罗健梓在自辩时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他说:“我不是亿安的职员,也不是何新祥的下属,我没有在多家公司办理融 资事项。” 罗健梓说,他只是给何新祥以“技术及理论上的指导”。“就好比说我给出天气预报,告诉你今天下不下雨,至于你 带不带伞、穿多少衣服那是你的事。” 其余三名被告:只是奉上司命令行事 其余三名被告都是亿安的中下层职员。程冰芳是亿安监管部经理,何新祥、王琦是亿安监管部的职员。 在法庭上,这三人都认为自己只是执行上司指令,没有主观上的犯罪意向。其中,程冰芳承认拿过公司20万元奖金 ,但她同时强调,这笔奖金公司每个员工都有。 程冰芳还提出自己有立功表现———罗成曾指令她销毁一批原始账户,但她却把它们保存下来并交给了公安人员,为 破案提供了帮助。 (新快报记者温建敏实习生梁宝丹陈循静)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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