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克受贿案”昨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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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7日09:55 金羊网-新快报 | ||
涉嫌受贿近150万,被列为去年广州十大行贿案之一 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实习生陈循静梁宝丹)被列为去年广州十大行贿案之一的“刁克受贿案”,昨天在广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广州文冲船厂资产管理部工程管理经理刁克被控受贿近150万元。 自首前归还贿款60多万52岁的刁克,出生于黑龙江一农民家庭,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系,全国建筑设计师。广州 市文冲船厂资产管理部工程管理经理。 据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刁克在1999年4月至2001年1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共受贿144多万元人民币, 3万元港币。刁克于2002年3月7日自首,26日正式被逮捕,自首前归还贿款60多万元人民币。 是贿款还是劳务费 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刁克辩称,受贿款项中有部分是他个人的设计咨询费。刁克称,他和行贿人林某之间的私人交往 工作关系始于1993年,在这几年中,他为林某做了很多关于建筑设计方面的事情。刁认为收林的钱,是其应得的劳务费, 不属于受贿。 公诉人则称,林某的证词证实,他给刁克送钱就是为了通过刁克获得工程。 “收过年红包时没想太多” 被告人称,林某基本上都是在春节前后或是在施工前行贿的,过年时给“利市”表示表示,“大家都是几十年的交往 了,他们过来拜年都说,给你老人家拜年了,这点是小意思,笑纳。当时只是认为是朋友交情,没有想太多。” 公诉人则认为,刁克的受贿已玷污了职务廉洁性。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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