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对公务员施行"八条禁令" 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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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7日21:30 新华网 | ||
新华网昆明3月27日电(记者李自良)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和行使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3月27日起必须 遵守“八条禁令”。在27日举行的云南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省长徐荣凯宣布了这八条禁令。 这八条禁令是:一、严禁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二、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顶着不办、拖着不办;三、严禁插 手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四、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对 徐荣凯强调,云南省政府将严格督查禁令的施行情况,各级公务员不得违反,否则将作为“反面典型”而严肃惩处。 禁令是根据云南省极少数公务员存在着不良现象的实际而做出的,目的是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明政 纪,改进政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民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据悉,3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已经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颁布实施禁令的通知。通知明确,违反禁令的,视其情 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影响恶劣的,予以辞退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对违反以上禁令,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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