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名商号 浙江率先对"盗用"企业商号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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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7日21:31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3月27日电(记者崔砺金)“北有同仁堂,南有胡庆余堂”。百年老店杭州胡庆余堂的字号最近却被他 人盗用,变成为象山县丹城镇一间中药铺。令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俊稍感宽慰的是,今后这类偷盗企业字号的 行为在浙江将被禁止。 27日下午,浙江省工商局邀请万向集团、杭州娃哈哈集团、正泰集团、苏泊尔集团等多家知名企业就字号保护问题 召开座谈会。企业主们反映,企业名称通常由行政区划、商号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徐志祥说,他们将从建立健全知名商号保护制度入手,在全国率先开展对企业知名商号的认定和 保护。根据今年1月出台的《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暂行办法》,凡是符合在浙江境内注册、字号使用满5年且具有较高的市场 美誉度,产品或服务基本覆盖全省或至少覆盖5个其他省市等条件,均可向当地工商局申请认定为知名商号,而后向社会公示 。这个省工商管理机关还将开发专门软件,建立知名商号数据库,一旦另一家新企业想登记知名商号,电脑会自动禁止。徐志 祥还表示,他们将对“盗用”企业字号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地方立法工作也正在进行。而上海、湖北、重庆等地,均也已政府 文件形式实施了知名商号的保护办法,并正在酝酿地方立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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