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院党组扩大会议提出法官也有4项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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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8日09:28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吴蔚)昨日记者获悉,近日召开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扩大会议要求,今后5年内,省高院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做到4个绝对不允许:省法院的领导、法官就某个案件的审理向下级法院和法官打招呼;法官私下会见当事人和接受吃请、收受钱物;在省法院机关发生当事人服毒、自杀等恶性事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为当事人介绍律师。会议特别强调要防止发生冤假错案,无论在实体或程序上都不允许。会议还决定,从省高院开始,全省各级法院要对1998年以来的积案认真清理,重点对涉及投资环境的案件摸底排查。 省高院院长赵郭海在会上要求全省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要认真负起责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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