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大学揪出“小金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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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8日11:55 南方都市报 | ||
深圳某大学揪出“小金库”该校教材站私设账户达12年之久,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校方撤销 本报讯(记者傅剑锋通讯员郭卫群)日前,深圳市检察院反贪侦查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向深圳某大学发出今年第一号 《检察建议书》。3月20日,深圳某大学反馈了落实《检察建议书》的有关情况,原设于该校教材站的“小金库”,在经营 12年后终被撤销。 教材站私设小金库12年去年10月,市检察院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深圳某大学财务腐败等方面的问题,该 线索被及时转到反贪侦查部门。侦查部门经过历时4个月的调查,并委托司法会计鉴定中心对有关财务账目进行专项审计后, 发现该校教材站的财务账户独立于该校总务处统收统支的校级财政账户之外,系变相设立的“小金库”。从1991年1月至 2002年11月,该教材站账户收费总额从40余万元逐年增加到2002年的500多万元,同时该账户还设有以教材站 负责人私人名字开设的活期存折以便提现,其收费来源为订书费、考试费,支出主要是订书费、教材收发中心运输费、办公费 、全校教工的劳务费、监教费等,其间还存在少量的“套现”现象和利息未入账现象。此外,侦查部门还发现教材中心干部、 存折保管人林某,于2002年5月私人购房时曾私自从该存折挪用9万元人民币,但在6月份全部予以归还。 检察院送达建议书根据调查情况,侦查部门作出了“现有发现的问题其性质尚属违反财经纪律”、“林某个人的经济 问题因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结论。但为了消除隐患,杜绝发案,侦查部门及时会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采取了一系列预防 措施。3月4日,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周伟珍、侦查一处办案人员李少弘来到深圳某大学,将深检局[2003] 1号《检察建议书》交到了该校领导手中,并与该校党委成员就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了座谈,明确指出将监督该校规范财经 制度,健全管理手段。《检察建议书》要求该校:一、必须立即撤销教材站的账户,将其纳入校级财政账户之中,统一按财务 制度管理;二、林某的问题由内部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三、举一反三,全面清理清查有关收支项目,查漏补缺, 防范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校方整改撤销小金库3月20日,深圳某大学反馈了《关于落实检察建议有关情况的报告》,向检察机关通报了他们 的一系列整改措施,其中包括“撤销该校教材站的出纳,教材站的经济业务、收支项目归口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接受财政局的 审计和监督”,使这个经营长达12年的“小金库”终告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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