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获准设立出口加工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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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8日13:00 扬子晚报 | ||
苏州27日电记者今天获悉: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设立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 高新区出口加工区的规划面积约2.88平方公里,首期规划1平方公里。目前,出口加工区的规划已基本确定,海 关、国检及管理中心的建设动迁、基础设施、对外招商和宣传等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是由国家批准设立,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 域,货物从境内区外进出加工区视同进出口。设立出口加工区一方面有利于海关对加工贸易进行规范高效的监管,另一方面为 出口型加工企业提供更为宽松的经营环境,以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目前我省已有苏州工业园区、昆山两个出口加工区。( 周皖斌周铮)(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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