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子卖了海鲜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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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8日16:34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张小姐和家人到一家海鲜酒楼吃饭,点了两只海蟹重800克,当螃蟹做成菜端上桌后,她觉得怎么看也不够 分量,便询问服务员,不料服务员甩过一句:“去了绳就这么多!”张小姐找到值班经理,最终从这位经理口中明白了一件事 情:原来海蟹从来就是捆着绳一起卖的,绳重是螃蟹的一部分。 为证实消费者的举报,昨天中午,记者和身着便服的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执法人 东城技监局专事接待群众投诉的桑主任说,酒楼经营者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规定》中第12条 ,即不得以掺杂异物等方法改变商品量值。市技术质量监督局也曾在红桥、大钟寺等水产品批发市场明示过市民有权拒绝海蟹 带绳称重销售。 据了解,以掺杂异物等方法改变商品量值的现象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突出表现为海蟹连绳一起卖,鱼、贝 、虾类从水里捞出不控干就连水一起卖,成捆的蔬菜中夹杂大块的泥土……消费者掏了钱,却没有吃到与实际消费额相符的东 西。最后桑主任提醒市民,如果在水产品市场和餐馆内发现上述这种现象,可以到市场管理部门投诉或拨打1231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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