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以“朝九晚五”为主体下月实行错时上下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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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9日16:59 扬子晚报 | ||
苏州28日电 苏州市政府今天正式宣布,4月1日起将在市区试行以“朝九晚五”为主体的错时上下班制度,即上午9时上班,下午5时下班。 试行这一上下班制度的范围,包括在市区内的市、区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文化艺术、体育和社会福利业、金融保险业和小学、幼儿园等单位。 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金融保险、文化艺术、体育、社会福利等单位的工作时间,改为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中午12时至12时45分为午餐时间;而小学、幼儿园上午入学、入园时间为8时以前,下午放学时间自行确定。市区内其他的企业、事业单位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上下班时间。在此之前,苏州高新区和行政服务中心已试行“朝九晚五”的作息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组织好“错时上下班”制度,此次,苏州市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这一制度的实施。(嵇元、周铮)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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