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日本劳工家属代表在北京与原告律师团会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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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31日02:17 辽沈晚报 | ||
昨日下午在九一八战争研究会,刚刚从北京方元律师事务所回沈的已故二战赴日劳工温进翰之次女温树芳向记者表示,在北京的4天里,作为42名二战日本劳工中18名已故者的家属代表,温树芳向从东京赶来的“中国人强行抓掠、强制劳工事件原告律师团”团长高桥融及律师森田泰三递交了上诉日本高等法院的请求,并就3月11日日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败诉的不公正判决提出3点质疑。据悉,在42名二战赴日劳工中,有两名是沈阳人:83岁的许德明和去年6月1日去世的温进翰。温树芳是唯一的沈阳进京代表。 据悉,1944年4月到1945年1月,侵华日军在中国华北地区绑架大批中国人到日本的矿山、建筑工地等地充当劳工,使他们受尽了虐待。1997年9月,幸存的中国劳工以日本政府和三菱物资、同和矿业、日铁矿业、飞岛建设、日本能源等10家公司为被告,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认历史事实,赔礼道歉,赔偿8.4亿日元。今年3月11日东京地方法院判决原告一审败诉。 温树芳表示,在京期间,二战日本劳工幸存者及其遗属向北京市方元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康健递交了委托书。她也与劳工幸存者代表娄玉海、王忠信向日本律师团代表高桥融、森田泰三递交了上诉日本高等法院的请求。 温树芳还对日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败诉的不公正判决提出3点质疑。其一,日本法院在该案方面久拖至七八年才宣判,就是想拖死原告,形成死无对证。期间42名原告中已经有18名像父亲一样因病过世。其二,法庭以顽固的态度,没有采用一个证人,这样的判决是否公平。原告方再三要求提前三个月告知判决日期,而以绵引万里子为代表的法官仅给原告一个月的时间,结果导致一名原告都未能到庭。既然被告企业有10家,起码应该每个企业都有一名相对的原告接受询问。法庭在完全没有调查事实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宣判。其三,无时效的说法本身就站不住脚。刘连仁和富岗劳工案都存在时效已过的事,但是都已在一审中胜诉。普通罪行的时效规则决不能适用于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国际法从来没有一份约章或公约规定了什么“时效”。 日本律师团表示,确实如温女士所说的那样,法院的如此做法是不见先例的。该判决正是不公正诉讼的延伸。而且,在法庭上原告律师团曾表示对该案法官的不信任,愤怒地当庭提出申请要求法官回避,然而无效。当时他们已经预料到该案的审判会败诉。 团长高桥融及律师森田泰三都认为,这个一审判决实际是个“大倒退”。日本律师团谈到近年来关于二战日本劳工问题的诉讼表示,整体上还是在前进,但这也需要长期的、艰苦的共同努力。 主任记者王志东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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