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一定要做 犯罪分子必要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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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31日02:57 北京晨报 | ||
晨报福州专讯《孩子该不该生下来》(昨日本报8版刊登)文章见报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读者纷纷提出 自己的建议和看法,他们均对福建13岁幼女阿香遭老板强奸致怀孕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多数读者表示阿香肚子里的孩子不 宜出生。 28日,全国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妇联已接受阿香的上访,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案件 要积极稳妥,尽量减少阿香心理上的伤害。阿香的父亲说,全 一位陈先生说,阿香不能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这样对阿香及出生后的孩子将来都不好,因为阿香目前无力抚养孩 子,而且将来对孩子的教育也是一个问题。阿香可以通过抽取羊水来做亲子鉴定,从而指证强奸幼女的魏某。 一位律师在致电本报时称,可以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魏某赔偿阿香的补偿费用。 从阿香的父母发现阿香怀孕8个月后并报案以来,阿香也随着父母四处奔波向各级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28日上午,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全国妇联权益部信访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本周四阿香曾到该处反映过情况 ,当时看到阿香挺着大肚子来上访,年纪很小又不太会说话,让人见了就心酸。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全国妇联不是具体处理案件单位,所以在接待了阿香后,即把阿香送往北京建国门派出所, 后转到漳州驻京办事处负责处理。 该负责人说,公安机关目前已刑拘了犯罪嫌疑人。她表示,执法机关一定会严惩强奸犯,并希望有关部门在处理案件 时要做到积极稳妥,尽量把对阿香的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阿香还未满14岁,不宜生孩子,否则对阿香及孩子均不利。 《东南快报》记者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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